• 总部|切换城市
  • 咨询热线:180-9213-9007 133-9918-9591 029-88889793 服务监督电话:180-4900-5268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提 无地址公司注册的风险有哪些 高级会计实务备考三部曲 股东长期挂账的借款,会计该如何操作呢 疫情期间的补助,到底该计入工资还是福利费 无地址公司注册攻略来了! 国税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办理公司变更需要办理什么呢 办理公司变更如何办理公司增资变更 会计与出纳日常必须熟知的结算方式!

如何界定是未注册知名商标还是抢注

发布:2020-03-21
小编/来源:https://www.xfsw.com/
摘要:
确立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的意义集中体现在弥补申请在先使用原则和注册原则的不足.具体而言包括:第一,保护公平竞争,平衡商标注册人和在先使用人的利益,避免给在先使用人带来不公平
  确立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的意义集中体现在弥补申请在先使用原则和注册原则的不足.具体而言包括:第一,保护公平竞争,平衡商标注册人和在先使用人的利益,避免给在先使用人带来不公平的后果.第二,就制止抢注而言,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赋予在先使用人继续使用商标的权利,是对抢注人注册商标的限制.同时,为商标在先使用人启动商标注册异议、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赢得时间.由于商标在先使用权人有权继续在原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其商标,而不构成对商标注册人的侵权,因此必须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
  1.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存在已经使用的事实
  这是对使用人的使用时间的要求,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就没有"在先使用",也无法产生在先使用权,并以此作为侵害商标权的抗辩事由.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不仅限于现有使用人的使用,如果曾经发生过业务承继关系的,现有使用人作为承继人的使用当然作为本条件中的使用.被承继人先前的使用应当视为现有使用人的使用.换言之,在先使用商标的使用时间以该商标首次商业使用的时间为准.
  2.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且使用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者类似
  在通常情形下,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在商标图样上不构成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使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则使用人当然有权继续使用甚至申请注册该商标.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依照中国《商标法》有关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的一般规定,则未注册商标不得继续使用,否则会构成对注册商标权的侵害.但法律应当维护诚信,而不应当禁止或者制裁正当使用行为,因此有必要在上述原则下创设例外之规定,即商标在先使用权.3.在先使用人必须在其商品上连续使用该商标
  所谓连续使用,就是指在先使用人在其商品上连续不中断地使用该商标.如果在先使用人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曾有使用事实,但无正当理由而中断使用的,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理由在于:第一,商标在先使用权作为注册原则的例外,是为了保护在先使用人的利益,如果在先使用人的使用已经中断,其就该商标不再享有任何利益,自无保护的必要.第二,如果只是曾有使用事实,在先使用人在他人商标注册后仍可以重新使用,将会从根本上动摇商标注册制度,不利于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利益.第三,在使用中断后允许重新使用,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公平竞争关系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所谓正当理由,是指非因使用人主观上的原因中断使用.若有正当理由中断使用的,不视为缺乏连续使用这一条件.例如,在先使用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为季节性造成商标中止使用.
  在先权利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其使用权利的界限是不得超出该范围,在后权利人"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以区别在先商标和在后商标.
  4.在先使用必须出于善意
  民法上的善意,通常是指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情.旧《日本商标法》也规定在先使用人必须为善意,判例和一般观点将此理解为"无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恶意",现行《日本商标法》采纳了这一观点,在立法用语的选择上以"非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取代了"善意".英国有判例认为,善意是指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欺骗的意图,也没有任何借用他人已取得的良好信誉的意图.由于商标注册实行自愿原则,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就可能已经实际使用商标.因此,在先使用人的善意,首先是指该使用人将某标记作为商标使用时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知道他人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实际使用与该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其次,由于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其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当该注册商标构成驰名商标时,在先使用人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并产生误导公众的后果,则该在先使用人的使用难谓"出于善意".当注册商标的图样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时,在先使用人将该图样作为商标使用于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除非在先使用人能够证明其对所使用的图样享有正当权利,否则也不能证明其使用出于善意.

联创财税:】专业为广大西安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80-4900-52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xalccs.com.cn/shangbiao/32925.html

关键词:

商标注册人投资入股

TRIPS协定下商标按照标记形式分类

太湖县市场监管局异地联动为知名商标保驾